發布日期:2019-12-05
國衛辦醫函〔2019〕8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范臨床診療行為,促進醫療服務的標準化、同質化,我委組織制定了呼吸內科和產科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現印發給你們,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相關專業質控中心和醫療機構在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中使用。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相關質控指標開展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升醫療質量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水平。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相關專業質控中心要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的培訓和指導,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指標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饋,指導醫療機構持續改進醫療質量。 附件:1.呼吸內科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2019年版)
2.產科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2019年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11月26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相關鏈接:《呼吸內科和產科專業醫療質量控制指標(2019年版)》解讀
來源:國家衛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