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8-04-25
近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結合日常監管和飛行檢查,調查本轄區獲證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開展網絡經營,以及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有關情況,指導相關企業做好網絡經營備案有關準備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網絡醫療器械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重點查處未經許可備案或超經營范圍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通過網絡銷售未經注冊或備案的醫療器械、未經備案提供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從事網絡醫療器械銷售的企業和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質量管理制度、未經許可提供網絡醫療器械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對辦理的網絡醫療器械經營行政處罰案件信息進行及時公開。
《通知》強調,對發生醫療器械網絡銷售違法行為的網站,應當在依法完成對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調查處理后7個工作日內,將該違法網站的名稱、域名、主辦者信息,以及對該網站違法事實的認定意見、處罰情況等,書面逐級報送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并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處罰意見或決定書復印件,以便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及時通報通信主管部門。
來源: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