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02-27
醫學介入器材回扣15%至20%,每張醫學膠片回扣1.5元……近期,廣東查處多起從醫療設備、耗材上非法獲利的案件。
廣州日報記者近日獨家獲悉,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在2個月內走訪了廣州市7家三甲醫院、發出500份調查問卷、寫就25000字的調查報告,該報告透視了醫用耗材職務犯罪問題。
趨勢:器械領域代替藥品漸成重災區
在越秀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醫療衛生領域職務類犯罪案件中,2010年以前,主要發生在藥品購銷環節。據統計,2006年—2010年,該院辦理了醫療衛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13件14人,其中發生在藥品購銷環節的就有12件13人。從2013年開始,涉案環節有所轉移,逐漸形成了醫療衛生領域職務犯罪由藥品環節向醫用耗材環節轉變的趨勢,特別是在2016年。
名醫專家、學科帶頭人落馬
近年來,醫療腐敗呈現了涉案醫療腐敗人員由一般向“三高”轉變的趨勢,即行政級別較高、學歷高、專業影響力較高。“三高”人員一般擁有較龐大的社會資源,受制約程度較小,他們比常人面臨更大的誘惑。
越秀區人民檢察院查辦的耗材類賄賂犯罪主要集中在心血管科,涉案醫生往往同時從事行政管理、醫療、教育和科研工作。
為互不揭發“抱團”貪腐
案件情況顯示,近年來醫療衛生領域個別腐敗現象逐年減少,取而代之的是集體腐敗。如某醫院心內科主任張某某伙同部門下屬共同收受耗材回扣:先是由張某某與耗材代理商洽談回扣比例,再由副主任邊某負責定期與對方聯系收取回扣款,該部門另外兩名主治醫師參與分贓。為了起到互相監督互不揭發的作用,邊某連同兩名主治醫師一起開車到與行賄人約定的交錢地點,共同參與具體收錢過程,整個部門成了腐敗共同體。
探因:回扣行規源自暴利?“不拿白不拿”
報告認為,暴利是腐敗的根源,醫院與患者一樣,也是醫用耗材價格虛高、出廠價不透明、多層代理銷售模式的受害者。正是因為醫用耗材有極大的利潤空間,才使得醫用耗材代理有足夠的錢財行賄相關醫務人員。
很多醫生了解到,即便自己不拿代理商的回扣,醫用耗材的價格也不會降低,而中間的利潤則全部被代理商獨占,產生了“不拿白不拿”的心態。長期以來,醫生待遇和勞動付出的不對等,讓很多醫生面對“回扣”時無法拒絕。
學科帶頭人權力過大監督少
權力過大、監督太少是犯罪重要成因。在越秀區檢察院查辦的案件中,賄賂環節并不是一般認為的犯罪多發的準入環節,而是日常使用環節。涉案醫生作為部門行政主官同時也是主任醫生,一般是該醫院在該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同一種手術,他對使用哪個廠家、哪種型號的耗材有“話事權”。由于耗材使用具有很強的專業性,醫院信任部門主任,部門內部其他醫生一般都會尊重主任的意見,監管部門很難插手耗材的使用管理環節。
學術交流領域存灰色地帶
調研報告分析,由于醫科學術活動的商業化程度不高,導致醫生的學術活動沒有正規充裕的資金支持,催生了通過私下與代理商進行非法利益交換,以獲得學術資金支持的怪相。另一方面,醫生參與學術會議往往會產生學費、差旅費,對28歲才剛步出校園的醫生來說,全由個人承擔壓力也不少。
低犯罪成本令代理商有恃無恐
調研報告還整理了行賄人的判決結果。2010年至今,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共查辦發生在醫療衛生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58件58人,其中行賄案件31件31人,在已判決的15件行賄案件中,其中9件9人罪輕不起訴,5件5人判緩刑,判實體刑的只有1件1人。從總體來看,職務犯罪案件中,對行賄人的處理比較輕,這對于很多代理商來說,違法犯罪成本較低,也是他們有恃無恐不斷行賄,尋求利益空間的重要原因。
“藥方”:加強醫生職業保障,壓縮醫用耗材畸形利潤
針對醫用耗材職務犯罪復雜的成因,調研報告開出了8500字的“藥方”,呼吁加強醫生職業保障,建立體現醫生價值的薪酬制度;同時科學構建醫用耗材價格機制,壓縮畸形利潤,加強采購和使用過程的監管。
報告建議,應綜合考慮醫生受教育時間、培訓時間、勞動時間、勞動強度、職業風險、技術含量等特點建立薪酬制度,使薪酬與醫院、醫生業務收入脫鉤。同時提高技術服務的價格,降低醫藥耗材收費,使“以藥養醫”、“以耗材養醫”轉化為“以技養醫”,使醫院從商業型的運行模式回歸到公益型的運行模式。
在耗材方面,報告建議減少中間代理環節、公開醫用耗材價格信息、加強對銷售價格監管。同時開展網上采購、統一采購,并把監控延續到耗材的使用階段。報告強調,用耗材的選型準入應由醫院多部門、多人員各司其職,減少醫院領導、科室主任一人獨裁,通過設定耗材的特定技術參數,為行賄人“量身定做”標書的傾向招標的現象。
來源:廣州日報